于近来收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公司作为被告被原告尹美宗申述,案由为公司相关买卖危害职责胶葛,该案现在没有开庭。
据公告,尹美宗和均为湖州南浔泰和纸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纸业”)的股东,尹美宗具有泰和纸业30%的股份,尤夫股份具有泰和纸业70%的股份。
2024年,尹美宗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恳求股东知情权履行,依据泰和纸业2023年年度审计陈述及履行查阅所得出售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显现:尤夫股份作为泰和纸业的操控股权的人,2023年度将泰和纸业产品悉数出售给自己及其全资子公司。
经核算,该相关买卖出售总价比商场出售价少约3528万元,由此形成泰和纸业亏本。为保护泰和纸业及别的的股东的权益,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依据公告,尹美宗恳求法院判令被告补偿第三人湖州南浔泰和纸业有限公司丢失3528万元,一起本案诉讼费由尤夫股份承当。
尤夫股份称,以上描绘的案子没有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精确判别公司是不是需承当相应的职责及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影响。
揭露材料显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并于2010年在深圳证买卖所上市,是现在国内仅有一家涤纶工业丝全产业链的出产企业。公司首要经营事务包含涤纶工业丝、浸胶线绳、浸胶帘子布、浸胶帆布和天花膜五大板块。
成绩方面,依据过往财报,尤夫股份净赢利近年继续动摇,一起扣非净赢利现已连亏6年。
日前,尤夫股份发布2024年成绩预告,公司估计上一年全年净赢利亏本2,500万元—3,900万元;扣非净赢利亏本3,500万元—6,500万元。
尤夫股份称,陈述期内,受根本的产品涤纶工业丝竞赛加重、海运费增加、出口关税等要素影响,公司根本的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差收窄,现在仍处于亏本状况。
本年1月,尤夫股份曾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表明,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1.22亿股被冻住,占其所持股份份额为100%,占公司总股本份额为12.35%。
尤夫股份称,尤夫控股所持股份被冻住事宜对公司的正常出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将继续重视该事项的发展状况。
二级商场上,到3月19日收盘,尤夫股份跌1.01%,报3.91元/股。